甘肃省出台《关于加快物联网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甘政办发[2012] 73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工信委关于加快物联网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省工信委《关于加快物联网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加快物联网发展的意见
(省工信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和《工信部关于印发<物联网“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11〕552号)精神,加快我省物联网发展,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利用国家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机遇,加强统筹规划、促进协同发展,加强自主创新、注重应用牵引,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信息安全,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动全省物联网发展。
(二)发展目标。力争到“十二五”末,培育、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物联网龙头企业,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物联网标识、感知、处理和信息传送等产业链条,初步形成门类齐全、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产业集群和区域结构,基本建成集技术创新、产业化和市场应用于一体,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物联网产业体系,重点行业示范应用明显;重点示范区域智能管理和民生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逐步完善物联网研发体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及基础数据库,积极参与物联网操作系统及中间平台等基础性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初步建立全省物联网标准化体系。
二、发展重点
(一)技术领域。发挥龙头企业的优势和辐射带动作用,重点攻克核心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产品系列和较为完备的物联网技术体系。
1.射频识别技术和传感节点技术。大力发展新型射频识别技术,鼓励企业引进发展标准化、低成本、低功耗、低差错率的先进射频识别产品,在芯片设计、封装制造、电磁兼容、快速读写、数据加密、无源标签等方面寻求实用性突破,完善产、学、研、用相互促进的发展模式;加快新技术、新材料、新系统研发,开发新型传感器技术,提升传感器性能;以低功耗、小型化、高性能为目标,推动传感节点集成化,通过集成系统设计、生产、封装和测试技术及工艺开发,实现传感节点中的感知单元、处理单元、传输单元和电源单元的高度集成;加快传感节点专用操作系统、微组装技术研发,加快传感节点及组成单元的工艺和设备技术研发。
2.传感节点组网与协同处理技术。加强网络体系架构、网络与信息安全、传感节点间通信与组网、协同感知与智能化信息处理系统等相关技术研发,重点研发适用于传感器节点的近距离无线通信技术、自治组网技术以及异构网络的融合技术和协同技术,实现多网无缝接入与信息交互标准化。
3.物联网软件、应用集成及智能计算处理技术。加快系统级软件开发,重点开发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中间件等基础性软件。加大应用管理、服务软件以及信息服务平台技术开发力度,推动物联网应用快速发展。
4.共性支撑技术。重点加强可编程、一致性测试、基准测试、系统测试、自适应任务调度、情境感知、隐私保护等共性技术研发,加强现代信息通信、计算机及网络、先进微电子机械系统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基础支撑技术的研究与创新应用。加强网络虚拟化技术、集群化技术、多节点信息协同技术、多源资源管理、网络服务质量技术、分布式信息处理和分布式资源管理技术、内容聚合技术、网络管理技术、设备管理技术等共性支撑技术产品的研发。
5.物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重点研发传感器节点和网络安全技术、无线射频识别安全技术、物联网加密技术、物联网安全认证技术产品等,加强统一的安全终端和安全应用平台功能模块研发。
(二)产业领域。结合物联网产业发展,按照关联度大小,重点培育核心产业,鼓励发展支撑产业,将能够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应用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应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1.核心产业。重点发展与物联网产业紧密相关的硬件、软件、系统集成、运营与服务四大核心领域,着力打造各类传感器、新型传感网芯片设计制造和封装、软件/中间件、系统集成、网络服务、内容服务、物联网技术应用等产业,加快形成物联网核心产品及高端服务产业集群。
2.支撑产业。积极培育、扶持和引进集成电路、通信设备、新能源、新材料、计算机、软件等物联网产业发展所必须的支撑产业。
3.带动产业。重点推进带动效应大的现代装备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消费电子及其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发展。
(三)应用示范工程。在工业、农业、物流、交通、电力、环保、医疗、安防、旅游、社区管理等领域建设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推动全省物联网产业可持续发展。
1.智能工业示范工程。在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能源、装备制造、建材、医药、食品等行业选择一批物联网应用成效明显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促进工业产品、基础设施、关键装备、流程管理的智能化,在生产过程控制、生产环境监测、制造供应链跟踪、产品全生命周期监测、安全生产和节能减排等重点领域开展示范。
2.智能农业示范工程。以设施农业和农田远程管理为切入点,研究开发和推广物联网在农业资源利用、农业生产精细化管理、生产养殖环境监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与产品溯源等方面的应用,实现日光温室规模化生产温度、湿度、光照度、二氧化碳浓度的监测、管理和预报,以及卷帘机、排风口、浇灌等作业的自动化控制。开发应用农业专家智能系统软件,实现对农作物病虫害的远程诊疗。
3.智能物流示范工程。积极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制造业物流、城市配送物流、商贸服务中心等各类物流模式中的集成应用,建设库存监控、配送管理、安全追溯等现代流通应用系统,建设跨区域、行业和部门的物流公共服务平台,实现电子商务与物流配送一体化管理。
4.智能交通示范工程。开展智能化公交、出租车调度及安全管理、城市交通安全智能化管控以及基于全球定位系统的道路运输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对人、车辆、道路以及交通与运输的智能化监控与管理,重点实施车辆电子标签工程,实现交通状态感知与交换、交通诱导与智能化管控、车辆定位与调度、车辆远程监测与服务、车辆协同控制,建设开放的综合智能交通平台。
5.智能电网示范工程。围绕新能源接入与控制、柔性输电、电能质量治理,重点研发用于风电及光伏发电接入的技术、装备及装置,争取在高电压、大电流的电力电子核心器件方面取得突破。重点发展应用于电力设施监测、智能变电站、配网自动化、智能用电、智能调度、远程抄表等方面的物联网技术,建设安全、稳定、可靠的智能电力网络。
6.智能环保示范工程。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开展污染源监控、水质监测、空气监测、土壤监测、生态监测及企业环保设备-管理等,建设智能环保信息采集网络和信息平台,实现集监测、监视、监控和监管“四位一体”的环保物联网应用,实现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提高企业节能减排设施技术水平,培育能源综合利用、污染源(物)监控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7.智能安防示范工程。在机场、核设施、军事设施、党政机关、国家动力系统、广电系统、通信系统、重点文物单位、银行、仓库等重要区域和场所推广建设周界防入侵系统示范项目。开展重要桥梁、建筑、轨道交通、水利设施、市政管网等基础设施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联动,实现社会治安监控、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食品卫生安全监控,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联网平台。
8.智能医疗示范工程。重点推广、部署基于无线射频识别技术的就诊“一卡通”、药品供应链管理、重要医疗器械(高价、放射性等)追溯等医院管理、医疗服务、医药产品、医疗器械物联网示范与应用。以人体生理和医学参数采集及分析为切入点,面向家庭和社区开展无线(移动)远程医疗与医疗监护、有线电视网络家庭远程医疗与服务、远程健康管理等远程医疗服务。
9.智能旅游示范工程。通过基于物联网、无线技术、定位和监控技术,高度整合和深度开发旅游信息资源,借助便携的终端上网设备,实现旅游资源、旅游经济和旅游活动等方面的信息传递和实时互动,为游客提供路上“导航”、城市“导览”、景区“导游”服务,提高游客的舒适度和满意度,提升旅游品质,推动传统旅游消费方式向现代方式转变。
10.智能社区示范工程。在全省社区建成“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实现省、市、县公共平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提高基层政府行政管理效率。整合高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生活服务等信息资源,搭建涵盖教务、学生、财务、网络教学、移动图书馆等多项内容的校园一体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教职员工与在校学生之间全面、便捷、有效的信息沟通。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基础研究,加快产业布局。各地要充分利用发展物联网产业的基础条件,突出自主创新和产业支撑,引导本地区物联网产业发展,促进物联网产业与已有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兰州、天水和白银市要加快物联网核心技术研究,打造核心产业聚集区;酒泉、嘉峪关、庆阳和平凉市要立足产业支撑,合理布局物联网产业基地;其他市州也要结合现有产业基础,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形成若干个物联网应用示范区。各市州要集聚物联网优势企业,形成技术创新、应用方案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合力,加快形成物联网产业集群,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显、优势互补、互动共赢的产业发展格局。
(二)加强政策引导,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地要制定具体的物联网发展支持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园区、企业、科研院所等主体作用,加快物联网数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交换平台、信息安全服务平台、高速宽带网络、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超级计算中心和云计算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物联网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平台建设,推进相关研究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建设物联网标准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保障物联网产业与应用规范化发展。
(三)发挥示范带动,加快产业园区建设。在全省选取1-2个信息产业园区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作为物联网产业基地,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积极引进优势企业,加快孵化和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创新要素向园区集聚,重点打造无线射频识别、传感器、集成电路和物联网服务产业等园区。
(四)营造发展环境,加快人才培养与引进。依托省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引入师资力量,增设物联网相关专业,建立物联网技术培训基地,培养当前急需的物联网专业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和招才引智力度,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全省物联网建设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政策、资金、市场等方面资源,指导推动物联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组建物联网研发应用专家小组,为物联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注重规划引导。加强对国内外物联网发展情况的研究,积极做好政策预研和产业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制定物联网产业和应用示范基地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引导物联网产业健康发展。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强的重大项目,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及时纳入全省重点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确保项目有效实施。
(三)强化资金支持。各地要积极支持物联网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标准研究与制定、应用示范与推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并积极协助具备资格的单位申报国家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逐步完善推进物联网建设的投融资政策,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他投入为补充的长效投融资机制。
(四)加快技术标准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行业应用接口、架构、协议、安全、标识等物联网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与科技部、工信部等国家部委的合作,积极参与国内相关标准制定。建立标准信息服务、认证、检测体系和服务平台,开展信息安全、电磁兼容、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监督检验和检测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