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GHz频段车载雷达设备使用频率规划发布
为提高我国车辆的道路行车安全,满足汽车电子设备对无线电频谱资源的需求,推动无线电新技术的应用,根据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及频谱资源使用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正式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24GHz频段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使用频率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将24.25-26.65GHz频段规划用于24GHz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使用。
《通知》对24GHz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的射频提出具体要求:使用频率为24.25-26.65GHz;发射信号带宽(-10dB带宽)至少500MHz……
《通知》规定,在我国北京密云天文台、新疆乌鲁木齐南山天文台、上海佘山天文台、青海德令哈天文台等射电天文台址周围5公里范围内,禁止使用24GHz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
《通知》还规定,24GHz短距离车载雷达设备按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管理。设备投入使用前需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