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落地才有效
日前,上海市政府就《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举办立法听证会,与会代表进行了讨论。依照《办法(草案)》,上海拟对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消费量较大的粮食及制品、畜肉及制品等8类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以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类别食品,实施信息追溯管理。
《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草案)》,尽管还存在或大或小的问题,而且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也并非是一个新生事物,但笔者认为,上海市政府的这一做法仍然值得点赞。原因除了上海市政府为保证辖区民众食品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还因为上海市食药监局局长、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阎祖强的“明知有困难,但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我们还是要把蔬菜、水产列入追溯目录”这句话。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顾名思义是指运用规模化养殖技术、计算机技术、自动识别技术等现代化手段,来完成对食品从生产源头到销售终端安全控制与追溯,从而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管控,使人们食用的食品安全放心。如果真建立了这样一个系统,而且真正运行起来,人们自然就不必像现在天天为食品安全而担心,这样的管理办法出台,难道不值得让人称赞吗?
但在网友点赞之余,还有两点让人不得不说。第一,希望上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不是个例。第二,其实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那就是如何保证其落实到位?谁监管这一办法落实过程中的细节?
之所以有以上两点想法,其原因是为加强对食品的质量安全管理。早在2004年9月,国务院就要求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而2009年2月我国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就明确了食品安全追溯的要点,规定企业在食品生产环节、加工环节、流通环节都要有能够实现追溯所要记录的内容,并强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且从2007年起连续三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都明确提出建立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的要求。中央对此事的重视由此可见。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进到了哪个阶段?执行得如何?又落实得怎样?
纵观我国食品安全现状,回顾自提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至今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基本上看不到“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影子。远的不说,就拿今年以来发生的几起食品安全事件来说,不论是洋快餐被查出“过期肉”,还是烤肉店卖“口水肉”,或是速冻牛扒检出致病菌,没有一起事件处理完后,会对社会公布其产品原材料的来源和追溯到其肉类出自何地等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最其本的信息。
食品安全事关民众身心健康,关系到人们生命。近些年,涉及饲料用抗生素残留、瘦肉精添加、注水猪肉等问题时有发生,人们对食品安全提心吊胆,谈食品安全色变,造成民众消费恐慌,对相关部门如此不放心,相信真正的原因与类似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名存实亡”分不开,与落实不到位,没有尽到各自的职责是分不开的。
笔者认为,如果涉及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建设的部门,能用实际行动贯彻党中央抓落实的精神,相信涉及食品安全的事件会越来越少,民众也不再为食品安全而忧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