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印发今年智慧安监建设工作要点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2012年全市“智慧安监”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上级安监部门关于安全生产信息化的相关部署,落实市政府“智慧安监”建设的工作任务,结合宁波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为核心,推进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一体化,为提高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提供信息技术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
1、组织学习培训,领会《规划》的意义、目标和要求,进一步增强“智慧安监”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各地要将“智慧安监”建设工作做为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探索,加强管理,深化应用,共同营造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3、制定宁波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思路,以此为基础,争取落实年度建设资金。
二、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1、完成现有系统的集成整合。将OA办公系统和现有业务系统集成于统一的综合监管服务平台中,平台部署于政务外网,实现市、县安监局协同应用。
2、建成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系统,完成2000家工业企业的数据采集。
3、完成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的基础标准规范、中心数据库建设。
4、新建、改建一批新的业务管理系统,满足监管工作需要(主要项目见附件1)。
5、建成乡镇(街道)安监站(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通用版)。
完成市、县(市、区)安监局会议视频系统建设。市安监局负责主会场建设,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分会场建设(基本设备清单见附件2)。
完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系统开发,并在市、县两级安监机构投入应用。
8、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移动指挥平台。
三、提升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完成市局门户网站改版,优化企业和公众服务功能,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
修订《宁波市安监系统网站评测指标体系》,继续对各县(市)区安监局门户网站开展评测,提升安监系统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
1、继续推进非煤矿山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年内完成率达到80%以上。
2、危险化学品企业基本完成涉及危险工艺的生产装置自动化改造任务。
五、做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
开展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自查。市局门户网站和应用系统于6月底前完成等级测评和安全建设整改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根据当地信息安全建设要求,开展自查和等级保护工作。
六、加强建设应用管理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提高对“智慧安监”建设工作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保障资金,积极探索;将相关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在“智慧安监”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2、深化应用,提高效能。市安监局制定信息系统应用管理办法,对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维护情况实施定期通报,进一步推动系统应用;县(市)、区安监局要重点做好综合监管服务平台(含OA、会议视频系统)的应用;乡镇(街道)安监站(所)要结合规范化建设,加大乡镇(街道)安监站(所)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力度,全市不少于43家,其中,余姚市、慈溪市、鄞州区应用单位在5家以上;象山县、宁海县、奉化市、北仑区应用单位在4家以上;江东区、江北区、海曙区、镇海区应用单位在3家以上;各开发区(园区)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推进。
3、加强培训,提升能力。市局组织1-2期“智慧安监”专题培训班,结合系统应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4、互相沟通,增进协作。各级安监机构在需求调研、项目建设、系统应用、数据采集等各工作环节中切实加强配合,通力协作,努力提高全市“智慧安监”建设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
信息化建设项目汇总表.doc
会议视频系统基本配套设备清单.doc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