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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http://www.iothand.com 2015年09月28日        

【流媒体网】3月15日消息 2010年1月1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这一决定开启了中国的“三网融合元年”。然而,一年多来,三网融合试点进程并不顺畅,迄今尚无一个试点城市的广电企业或电信企业向用户推出三网融合业务,三网融合试点似乎陷入僵局(试点之前上海等地广电与电信企业已合作经营的IPTV业务除外)。破解三网融合进程僵局的出路在于政府要从中国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的行业性质和基础现状出发,结合国内外信息化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调整三网融合的指导思想、试点目标和试点方式,明确通信信息行业发展战略,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一、三网融合试点的困境和矛盾焦点

三网融合试点的困境集中表现在融合试点进展迟缓,甚至停止不前。这种困境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三网融合试点方案”出台较难。在起草“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过程中,广电总局与工信部在双向进入业务范围、IPTV集成播控权等关键事项上分歧很大,从而导致在历时五个多月时间、五易其稿之后,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才于2010年6月9日发布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二是试点地区已上报的试点实施方案尚未得到批复。截止2010年8月16日,12个三网融合试点地区(城市)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了试点方案,然而由于这些试点实施方案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因而至今尚未得到国务院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的批复。三是广电系统IPTV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已经实现了与试点地区广电系统新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对接,但是尚无一个试点地区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实现与电信运营商传输网络的对接,从而三网融合的IPTV试点成了广电系统自导自演的独角戏。由此看来,《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所规定的第一阶段试点(2010年6月—2011年7月)任务很难按期完成。这一阶段的试点任务是“试点地区(城市)、试点企业按照三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试点”。

从广电与电信行业近十年的业务竞争关系看,广电总局与电信企业之间在三网融合方面的矛盾焦点是“家庭电视用户争夺战”。虽然《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规定了广电企业与电信企业可以相互进入多项业务,但是家庭电视用户却成了双方争夺的焦点。在这场争夺战中,电信企业试图利用宽带网络和IPTV之矛渗透和进占家庭电视用户市场,而广电总局则以党政喉舌和信息安全之盾来坚决防守和反击电信企业对家庭电视用户市场的渗透和进攻。

二、导致三网融合试点困境的原因简析

导致三网融合困境的主要原因在于广电系统和电信企业的体制性质不同、基础条件不同、经营实力悬殊和利益目标不同。《三网融合试点方案》规定,符合条件的广电企业可以申请经营三项电信业务和符合条件的电信企业可以申请经营六项广电业务,从而实现业务双向进入。然而,一方面,从广电一方看,广电系统对允许其经营的电信业务无力经营或无心经营。例如,对于有利可图的宽带业务,目前广电网络总体上尚不具备提供宽带服务的能力;对于价格处在下降趋势之中的IP话音等业务,广电企业也看不到有何利可图。另一方面,从电信企业一方看,一是想要的IPTV业务播控权未能如愿,但也不可能单纯做IPTV业务传输管道而为广电企业打工。二是允许电信企业做的几项广电业务既非其所长也无利可图。比如,时政类节目之外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权本身就是开放的,有没有三网融合电信企业都可以参与其中;互联网视频的权力几乎也是对社会开放的,已有几百家企业已经获得经营权,即使电信运营商获得了经营权也难以作为近期收入和利润的增长点。三是与受到广电部门制约的IPTV业务相比,电信企业当前有许多对公司收入和发展战略影响较大的重要业务要做。例如,宽带提速及用户巩固与发展、3G用户及业务发展、移动互联网及应用商店创建与发展、行业信息化应用拓展与深化、政企客户信息化巩固与提升、物联网试点与探索等。由此可见,广电总局与电信企业之间没有双赢合作的共同点,三网融合试点进展必然缓慢甚至陷入僵局。

三、破解三网融合试点困境之出路: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破解三网融合进程僵局与困境的出路在于政府要从中国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的行业性质和基础现状出发,结合国内外信息化发展的实践和趋势,调整三网融合的指导思想、试点目标和试点方式,明确通信信息行业发展战略,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

(一)调整三网融合试点的指导思想,引领三网融合试点走上家庭信息化之路。

政府应将三网融合置于家庭信息化及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趋势之下予以考虑和定位,让家庭信息化化解广电企业与电信企业双方争夺家庭电视用户的矛盾焦点,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和推进家庭信息化,引领三网融合试点走向家庭信息化之路。

三网融合试点是以国务院三网融合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为领导者、广电总局和工信部为主导者、试点地方政府为组织者、试点地区电信企业与广电企业为承担者的行政化项目。在某种程度上,三网融合试点就是政府试图让两个性质不一、基础不同、实力不等、目标相悖、利益相左的行业及其企业去推进对己不利的“业务双向进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可以对于三网融合予以规划、指导和协调,但是不应该让广电与电信两个行业及其企业按政府设定的时间表去推进试点业务。这是因为企业是否以及能否开展某项业务应由企业自主决策和自担风险。因此,政府要从指导思想上明确三网融合试点的根本目的不应是仅仅解决广电与电信两大行业的发展和矛盾,而应是将三网融合置于国家信息化发展的大格局大趋势之下,通过三网融合提升个人和家庭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效地改进个人和家庭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信息沟通方式、休闲娱乐方式等,从而提升个人和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率。

与三网融合相比,家庭信息化则是以满足家庭整体及其成员信息化业务需求、改善家庭生活方式、提升家庭生活质量为目的,以现代新兴信息技术成果为手段,以通信信息基础运营商为主导、众多相关部门和企业参与的市场化活动。从信息技术角度看,家庭信息化则是指通过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在家庭内部建立起集家庭控制网络和多媒体信息网络于一体的家庭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设备、通信设备、娱乐设备、家用电器、自动化设备、照明设备、监控装置,以及水电气热表、家庭求助报警等家居设备互联和管理,数据和多媒体信息共享的系统。由此可见,家庭信息化的内涵要比三网融合丰富得多:家庭信息化不仅需要广电所提供的有线电视(数字互动电视)和电信企业所提供的IPTV等业务,而且还需要其它各行各业开发和提供能够在电脑、智能电视、智能手机等智能终端上使用和享用的通信、学习、娱乐、购物、教育、保健、商务、工作、老人关照、家庭安防、家用电器管理等多样化实用业务;家庭信息化的外延也比三网融合广阔得多:参与家庭信息化建设的行业和企业除了广电企业和电信企业之外,还需要电视机厂商、手机厂商、学校、医院、文化、出版、报刊、杂志、商场、银行、交通、电影、音乐、游戏、作家等行业及企业参与。由此可见,家庭信息化是一个比三网融合内涵丰富、外延广阔、需要多行业多厂商参与和推动的大工程和大舞台。在政府有效导控下,主要运营商、新兴网络技术提供商、智能终端提供商、内容及应用提供商等市场主体携手推进家庭信息化,让家庭信息化引领三网融合试点的方向和进程,有效化解广电总局与电信企业关于家庭电视用户的争夺战。

(二)调整试点理念、试点目标、试点参与方和试点方式,让家庭信息化超越三网融合。

当信息技术和宽带网络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三网融合将不再是一个难题而会自然实现。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深入发展,宽带网络在光纤化、移动互联网在蓬勃兴起、云计算在逐步落地应用、新型智能终端在不断面试、新兴信息业务在逐渐应用。这些信息技术成果及其应用都为家庭信息化创造了条件和奠定了基础。因此,在家庭信息化引导三网融合试点方向的基础上,政府要进一步全面调整三网融合试点的理念、目标、参与方和试点方式,让家庭信息化超越三网融合。

创新试点理念:政府、广电总局和电信企业都应面向社会信息化大局,跳出三网融合的思路。政府应从推进三网融合试点转向推进家庭及社会信息化;广电总局应将保障信息安全和内容文明的方式从严格管制电视机终端转向对电视、手机、互联网等新兴媒介上内容信息分类管理和源头负责,并逐步形成有强制力的管制法规;电信企业应从IPTV的思路中跳出来,积极主导通信信息产业链企业去共同开发以宽带为基础的家庭信息化终端、信息业务和安全服务。

转变试点目标:政府应将《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所提出的2010年至2015年“探索形成与‘三网融合’进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可以转变为“探索形成与‘个人及家庭信息化’进程相适应的政策体系、体制机制和新型监管体系”。

扩大试点参与方: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和推进家庭信息化,除了国务院三网融合工作协调小组、试点地方政府、广电总局及其企业、工信部及电信企业之外,还应包括广电为主导的广电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电信企业主导的通信及信息产业链上的各类企业、水电气暖单位、电视机厂商、手机厂商、家电制造商、新闻总署及出版企业、卫生部及中小学校、体育总局及各类体育队、影视剧制作企业、音协及音乐企业、作协及作家、游戏企业、商业企业、电子商务企业、银行、ICP、ISP等各类相关行业的代表性企业,让各方为家庭信息化建言献策,各扬所长,各用其智,各尽其力。

变换试点方式:从用行政方式为主推进三网融合试点转向以市场化方式为主调动各方积极性参与家庭信息化建设。在推进家庭信息化建设方面,政府应充分发挥战略导向和宏观调控的功能。如政府要负责国家宽带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通信信息业发展规划、通信信息内容监管等。家庭信息化所需要的宽带网络演进、终端研发、业务开发与推广、商业模式创新等条件和要素则应充分发挥企业自主决策自愿经营的市场化方式,让以电信运营商为主导的通信信息产业链与以广电运营商为主导的通信信息产业链各扬所长,有效竞争,合作共赢。例如,关于IPTV业务的发展方式,政府应在坚持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内容合法合德的前提下,鼓励广电企业与电信企业探索合作双赢的发展方式。当前,IPTV业务已有六种运营模式:广电主导模式、电信主导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广电+电信”合作运营模式、“IPTV牌照运营商、地方广电和地方电信”三方共建模式、战略协议合作模式等。政府应对这些IPTV业务运营模式进行总结,以确定更为合理的IPTV业务发展模式,加快家庭信息化进程。

(三)借鉴国外家庭信息化发展经验,积极探索中国家庭信息化发展模式。

欧洲及美日韩等国家并没有提出明确的“三网融合”概念,然而它们却十分重视制定和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鼓励和指导运营商进行宽带建设,为家庭信息化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运营商则十分重视家庭信息化所需要的终端创新和业务开发。

1、各国纷纷出台和实施宽带战略,奠定家庭信息化的坚实基础。宽带是未来信息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基础设施,世界各国纷纷出台国家宽带策略以加快宽带建设和发展。据统计,全球已有82个国家出台或计划出台“国家宽带战略”,各发达国家针对宽带发展都给予了大量的资金和扶持政策。美国总统奥巴马2011年2月10日宣布推动建设高速无线网络计划,要在5年内使全美98%的家庭能够使用到高速互联网。韩国、日本和新加坡三个国家都计划在未来两到五年中将1Gbps(即传输速度为每秒1000兆位)宽带服务的家庭普及率提升到90%以上。

目前,我国在宽带普及率、光线接入、网速等多方面都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2010年5月25日,美国互联网流量监测机构Ookla对全球152个国家和地区的有线宽带网速测试的结果表明:中国平均下行速度为2.94Mbps,位居第77位;中国平均上行速度为1.28Mbps,位列第43位。由此可见,中国很有必要加快实施国家宽带战略,通过宽带技术的发展提升整个社会的信息化水平,有效促进社会生活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我国各大运营商十分重视宽带网络建设和光纤化改造,以抢占和巩固宽带竞争制高点。2009年中国联通提出了“光速城市”计划。2010年7月8日,广电总局为加速推进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相关工作,促进三网融合,决定成立中国下一代广播电视网(NGB)工作组,计划用十年时间建成覆盖全国3亿用户和连接2亿家庭的下一代广播电视网。2011年2月16日,中国电信宣布全面启动“宽带中国 光网城市”工程,2011年起,将以无源光网络(PON)技术为基础构建“百兆进户、千兆进楼、T级”的宽带网络能力,计划使城市地区的新增光纤入户家庭达到3000万户,并计划分别在2013年和2015年,将这一数字提高到8000万户和1亿户。

2、基于互联网的、功能趋于电脑化的多种新型智能电视终端逐渐面市。智能终端具有让消费者自主升级和改变功能的能力,通常是消费者通过加载应用程序来实现。电视机厂商、电子产品厂商等企业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成果,大力开发和推出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功能日益电脑化的多种新型智能电视终端,引发了对传统电视机的革命。新型智能电视终端包括数字电视、高清电视、3D电视、互联网电视、手持电视、手机电视等。例如,Google TV就是要将网络和电视结合在一起,成为一套新的全家娱乐系统。此外,Google TV还是一台照片浏览器、一台游戏机和一台音乐播放器。Display Search指出,网络电视(Connected TV)市场在2011年可望增长到6300万部,占整体电视市场40%。再如3D电视业务也开始启动,2010年的世界杯为3D电视的发展注入了巨大的推动力,Sky3D在2010年10月正式开播,欧洲Discovery频道也获得3D电视牌照,韩国Sky life推出韩国最早的3D互动电视业务。

互联网电视概念在国内一经推出就受到了众多电视厂商的追捧。TCL、海信、长虹、创维、康佳、海尔等彩电巨头相继推出互联网电视,而且都打造了自己的内容平台。继电视屏、电脑屏、手机屏之后,2010年1月6日,中国电信发布了其“家庭信息第四屏”——“魔屏mTouch”,目标是中高端家庭用户。“魔屏”是一款多功能手持移动终端,集合了手机、电视以及电脑的各项基本功能,除可作为普通电话机使用外,还可为用户提供可视电话、在线影视、在线音乐、电子书、有声读物等多种功能的服务。

3、运营商重视家庭信息化市场开拓,电视机应用程序商店也开始崭露头角。虽然在美国没有三网融合的概念和试点,但是美国的电信企业与有线电视企业却真正实现了业务双向进入和基于宽带网络的家庭信息化。美国电报电话公司(AT&T)2006年正式推出“U-verse TV”。U-verse TV用户2009年达到206.4万户,2010年达到298.5万户,对宽带用户的渗透率分别为15%、20.8%。U-verse TV的功能不断完善,已经完全实现上网、看电视、打电话一体化。AT&T还计划将U-verse电视服务推广到苹果iPhone和黑莓BlackBerry Torch手机上。VERIZON的Fios TV发展情况为:2008年至2010年的用户分别为192万户、275万户、347.2万户,对宽带用户的渗透率分别为22.1%、33.7%、41.4%。有线电视公司COMCAST于2005年春开始提供电话服务,2008年电话用户达到650万,成为仅次于AT&T和Verizon之后的美国第三大固定电话服务商,2009年、2010年电话用户分别达到722.2万、861万。2010年COMCAST的宽带用户为1698.8万,已经超过了AT&T的宽带用户数(1432万)。

受苹果公司iPhone手机应用商店成功的影响和启发,一些企业开始创建为智能电视用户(互联网电视用户)服务的电视机应用程序商店。2009年12月份,三星公司创建了全球第一个电视机应用程序商店。三星应用程序商店在全球的电视应用程序下载量在2010年11月达到100万次下载量的时候,这个应用程序商店才推出268天;从2010年11月的100万次到2011年1月17日的200万次下载量仅用了53天。三星应用程序商店有380个用于智能电视的应用程序。其中,259个应用程序是免费的。三星应用程序商店目前在全球120个国家提供服务。三星应用程序商店下载次数最多的应用程序是You Tube、Hulu Plus、ESPN Next Level、Accu Weather、谷歌地图和德州扑克。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与电视运营商也在积极探索家庭信息化业务。如中国电信的“我的E家”、中国联通的“亲情1+”、中国移动的“ihome家庭计划”、广电总局及其所辖有线电视公司在大力推进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改造以便让家庭用户能够“从看电视到用电视”。中国网络电视台(CNTV)于2009年12月28日正式开通。中国网络电视台是依托中央电视台、在央视网基础上创办的国家网络电视播出机构,是以视听互动为核心、融网络特色和电视特色于一体的全球化、多语种、多终端的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除了继续建设和强化3G移动应用商店之外,还应从战略上规划电视应用商店的开发,谋划家庭信息化业务。

4、基于宽带网络的IPTV用户和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年轻用户开始快速增长。截至2010年第三季度,全球宽带订阅用户达到5.09亿,全球IPTV用户总数达到4190万。在美国,2010年有线电视失去51.8万用户,IPTV则增加44万用户。韩国KT、SK宽带和LGU plus从2009年1月开始推出IPTV业务,至2010年12月IPTV用户达到了300万的里程碑,占韩国本地电视市场的6%。2010年5月份,全球IP通信联盟表示,在未来5年内,欧洲IPTV用户数将增长92%。2011年春节期间,上海百视通用户IPTV收视率同比增长20%,抽样的400万IPTV用户开机率超过90%。以上海130万注册IPTV用户计算,上海有超过100万用户春节期间使用IPTV。

年轻人日益青睐移动互联网视频业务。雅虎广告部门2011年1月份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6%的美国移动上网用户边看电视边上网,而在年龄介于13-24岁的受访者中,边看电视边使用移动设备上网的比例高达92%。2011年1月4日,美国市场调研公司皮尤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美国30岁以下年轻人中,有65%将互联网作为主要新闻来源,较2007年的34%几乎翻了一番。与此同时,将电视视为主要新闻来源的比例则从68%下滑到52%。

中国的网民数量与网络应用在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最引人注目的是,网络购物用户年增长48.6%,是用户增长最快的应用,预示着更多的经济活动在步入互联网时代。

结语

无论是从国内三网融合试点进程来看,还是从国外家庭信息化发展经验来看,让家庭信息化引领和超越三网融合都将是一项化解三网融合僵局和利国利民利企的战略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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